臺灣文學論叢(六)站長評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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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: 博客來 《臺灣文學論叢》創刊於2009年,每年發行一輯,為清華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歷屆博碩士論文優秀篇章經審查、修改後之集結。從原住民文學、古典文學、日治時期文學到當代文學包含臺灣文學之本體研究、跨文化流動研究及區域比較研究。本論叢除展現本所學生研究興趣及成果以就教於學術先進之外,也期待與其他人文社會領域之青年研究者切磋與對話。

林恩立的〈民間故事中莊重語之來源與作用初探:從諺語與故事的比附聯結說起〉,在分析方法與概念上受到美國文化史及宗教史學者Walter Ong的語意(Orality)與文意(Literacy)理論之影響頗為深刻。臺灣民間文學和口傳文學的調查和分析,以及民間文學研究理論在臺灣口傳文本與文化現象上的應用,是本所有別於國內其他台文所的重要特色之一。

吳昱慧的〈「幸福」作為文學創作之目的:論龍瑛宗的〈趙夫人的戲畫〉與〈不為人知的幸福〉〉。在汗牛充棟的龍瑛宗研究中,昱慧的學位論文《日治時期臺灣文學的「南方想像」─以龍瑛宗為例》,關心殖民統治下臺灣作家對戰時臺灣文化出路的思考,特別是他挪用南方文化論述的苦心。

沈信宏的〈洪炎秋在北京淪陷後的日語事業〉一文,為其高達40餘萬字論文中的一小節。博客來書店信宏的研究方法,一反當前理論狂飆的學術界,以素樸深刻取勝。他確實掌握到「讀萬卷書,不如行萬里路」、「追、追、追」的研究精神與技巧。通過札實的實證研究,他平緩細緻地耙梳作家的文化活動,透過最平凡卻也是有想像力的一手文獻,勾勒出「北京臺人三劍客」之一的洪炎秋在淪陷區的各種文化工作。飄搖的年代、遠走他鄉的殖民地作家,在一般以國族為單位的文學史視野下,這樣的文化故事往往是被遺忘的。

彭玉萍的論文〈問題散文與小品散文的延續/衍異:論戰前至論戰後葉榮鐘與洪炎秋散文書寫的意義〉,同樣別開生面地指出本土跨時代男性作家的散文價值。玉萍發現,相對於戰後占據臺灣散文主流位置的「美文」範式,以及這種範式背後牽涉的國民政府意識形態,臺灣本土男性作家的散文在形式上趨近雜文,在內容上延續他們從日治時代到戰後對臺灣社會的關注,展現了本土男性作家特有的文化思維和文體風格。

朱宥勳的〈被殖民者精神殘傷的語言銘刻:論郭松棻的「日式中文」〉一文,充分顯出一位小說創作者從事學術研究時與眾不同的敏感度與創意。宥勳關注的是,目前鮮少被注意的臺灣戰後第一、二代小說家作品中「日式中文」的表現問題。他發現,殖民主義遺緒(heritage)除了留在建築、體制、政治、經濟等物質層次,更烙印在文化、語言、感覺、精神層次,形成精神的斲傷,但這種遺緒有時卻也弔詭地被挪用為發聲工具。

許孟婷的〈解嚴前後(1986-1993):《中國時報》、《聯合報》的生產機制與女性專欄書寫〉,採用「媒體研究」、「散文研究」、「性別研究」的方法。孟婷把眼光投注於一般文學史較少留意的《聯合報》、《中國時報》專欄文章,特別是黃碧端、平路兩位女作家在專欄中發表的「嚴肅」散文。

林瑜馨的〈論原住民文學的非典型書寫現象:以阿綺骨《安娜?禁忌?門》為例〉,展現了新世代對於原住民(族)文學研究的嶄新觀點。這個「新」來自於從血統、語言、主題、認同、發表媒體等角度,對既有原住民(族)文學定義的補充或挑戰。瑜馨借鑑孫大川的「身分論」及董恕明的「非典型」論述,對原住民文學中的「非典型書寫」進行定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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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霸星空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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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尊丹帝10

帝龍12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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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出版社:清華大學    新功能介紹
  • 出版日期:2014/04/01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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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課綱微調假處分 行政法院駁回

陳姓民眾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,要求高中課綱修正,不得於8月1日實施。法院今天認定,請求事項涉及法規命令是否應修正及如何修正範疇,非行政訴訟法所稱的公法上法律關係,予以駁回聲請。

陳姓男子是一名律師,他今天受訪表示,7 月初以唸高二的兒子為聲請人,他為法定代理人,向台 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,要求教育部推的高中課綱 修正,不得於8月1日實施。

法院今天認定,請求事項為法規命令,非行政處分 ,且請求事項涉及法規命令是否應修正及如何修正範疇 ,非行政訴訟法所稱的公法上法律關係,予以駁回聲請 。全案可抗告。

陳姓家長表示,不滿法院駁回聲請,本案應為行政處分,不是法規命令,將提起抗告。

 

新聞相關影音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課綱微調假處分--行政法院駁回-074654533.html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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